中新網衢州8月21日電(見習記者 施佳秀 通固態硬碟訊員 周秀濤)收購、拾撿附近病死豬,分割豬肉後銷往食品廠加工成熟食出售,由11名不法商販組成的銷售網在5個月內共制售病死豬肉約15.7噸。8月21日,記者從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區人民法院獲悉,該院已對郭某、洪某等11人生產、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案進行宣判,判處郭某、洪某、祝某等11人有期徒刑四年至有期徒刑六個月不等,並處罰金六十萬元到二萬元不等。
  2012年12月至2013年5月間,洪某利用其承包魚塘場地、冷庫及工具,伙同郭某等microSD人,在衢州各地區通過收購、拾撿病死豬的形式,收集大量病死豬進行分割、冷凍儲藏,並雇佣李某、楊某等人協助運送病死豬肉。
  由於收集病死豬肉數量較大,郭某還租用房屋自建一處冰庫用作儲藏SD記憶卡。在對洪某、郭某等人進行抓獲時,警方在兩處冰庫前後查獲未銷售病死豬肉14.42噸,價值約30萬元。
  2013年2月至3月,郭某結識了開設三家肉製品生產經營店的祝某等人,經商議,雙方約定以每斤3.5元的價格前後交易約7000餘新竹買房子公斤病死豬肉。
  隨後祝某等人通過食品廠外私設作坊隨身碟將該批豬肉加工,以肉製品形式在衢州市內部分菜場開設的店面進行銷售,截止案發時,該批肉製品已銷售過半。
  法院經審理認為,被告人郭某、洪某、祝某等人違反食品安全管理法規,生產、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,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,根據各被告人犯罪情況,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。(完)?  (原標題:加工銷售病死豬肉15.7噸 浙江11名不法商販被判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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